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5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研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
(一)加强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聚焦我市“医车电数游”、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都市型农业等重点产业,凝练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干细胞、新能源、机器人、智能电网、数字农业等领域中事关人民生活与产业升级的基础科学问题,攻克“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科学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布局前沿交叉领域的基础研究。聚焦区块链、碳达峰碳中和、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绿色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材料等前沿领域,在我市超前部署一批前沿和交叉科学研究项目,推动前沿交叉领域的基础研究。依托驻保高校和龙头企业的学科优势和产业优势,综合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用科研攻关、技术转化及产品落地,壮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市财政科技资金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逐年递增,积极争取上级科技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基金参与、社会资本跟跑”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四)推进学科建设与发展。完善学科布局,加强数理化等基础学科教育,支持市属高校加强专业建设,推进基础研究科教融合。支持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驻保高校加快“双一流”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加大科技计划支持力度
(一)实施基础研究“助推行动”。突出原创方向,择优筛选和支持一批以目标为导向,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合作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优化市科技计划支持体系。统筹市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国际科技合作等科技专项,推动重点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合作,对承担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企业可以多角度、多批次支持,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向深层次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引导驻保高校发挥优势,借力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组织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加快基础研究基地建设
(一)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保定市范围内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英利集团有限公司光伏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风力发电设备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新能源类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京津冀同类型实验室、新能源及电力上下游企业,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基地,提升新能源及电力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为筹建国家实验室创造有利条件。以长城汽车公司为依托,联合河北立中四通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立中集团)等省内汽车零部件企业、行业上下游企业,加大企业科技成果数量,承担国家、省项目,增强企业基础研发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和高端人才引进,形成核心技术优势,筹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大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优化省级重点实验室系统布局。结合我市驻保高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产业发展,继续在驻保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打造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骨干基地。加强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对已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绩效考核和周期评估,通过调整、归并、淘汰,形成科学合理的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布局建设基础学科研究机构。支持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大学等驻保高校,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领域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鼓励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知名一流高校院所到保定设立研发中心,开展高水平联合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壮大基础研究队伍
(一)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积极组织申报省“燕赵青年科学家”计划,引进和培养发展潜力巨大、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邀请科学家到保定开展科技合作等活动,持续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整合,大力加强基础研究,激发创新内生动力。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院士周末工作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2号)、“科学家活动月”相关政策,为我市符合入住条件的科学家服好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二)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团队。落实“保定人才十条”等有关政策,着力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团队,推动引进高层次外籍人才,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驻保高校积极引进外国高端人才和项目,壮大基础研究队伍。对引进外国专家和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根据实际需求设立保定市引才引智项目资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三)实施河北省“巨人计划”,稳定支持一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聚焦我市“医车电数游”五大产业集群,选拔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积极申报省“巨人计划”。(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四)加强培育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积极争取省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加大对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的培育。(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实施“春晖人才”专项。对未承担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优秀回国(回保)人员建立绿色通道,争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推动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和共享
(一)支持模式动物(猪)表型与遗传研究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国家、省抓紧推进模式动物(猪)表型与遗传研究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调度和工作指导,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存在的难点问题,配合省发改委解决项目建设实际问题。发挥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势,汇聚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构建农业发展的多元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园区科技、人才、资本聚集的优势,探索具有保定特色的农业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运用在科创领域形成的聚集效应和丰富经验,走出一条创新引领,科技赋能的农业发展新路径,推进“农业中关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筹划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围绕我市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制造、电力装备制造、数字服务、文化旅游、超低能耗建筑、都市型农业等重点产业,做好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筹划布局,推动相关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创新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三)加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驻保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建立科技服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共享共用机制,将全市符合条件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实验动物、物种资源、微生物菌种、计量标准等科技资源纳入省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并对外开放共享,为广大基础研究工作者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依托保定市古生物博物馆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文献、实验动物等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作用,为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科学研究提供坚实的科技条件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鼓励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我市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担和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宣传和落实国家对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抓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的贯彻落实,为企业基础研究提供税收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
六、加强科技合作交流
(一)深入推进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以建设“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为契机,打造“京津冀科创走廊”,加强基础研究,推动京津冀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落实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与京、津、雄在联合技术攻关、异地孵化、订单式研发等模式上开展多元化的产学研合作,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主导、学研输出、金融助力、中介服务”的“5位一体”协同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实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专项计划。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强化与亚、欧创新强国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移、企业孵化等方面务实合作,支持国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与保定市企业共建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科研、成果转化合作机制,打造国际科技创新协同共同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实施科技卓越人才国际交流计划。以“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研发中心”为依托,聚焦我市高校、医疗、企业领域选派管理和技术人才参加国(境)外培训,主动融入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体系,提升科技创新合作层次和水平,强化我市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国际交流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加强基础研究统筹协调
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加强对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发改、财政、教育、农业等部门与从事基础研究单位的联动机制,聚集各方资源支持基础研究工作,成立市基础研究咨询委员会,提出需求和工作建议,开展基础研究咨询,加强学风建设,加大科技普及力度,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建立容错机制,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基础研究良好发展环境。